废旧物资处置公告
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龙湾港务分公司拟将公司所属的一批废旧轮胎通过询价方式转让。现将有关公告如下:
一、 标的物概况
标的物序号 |
废旧物资类型 |
规格型号 |
存放地点 |
预估数量 |
底价 |
1 |
废旧轮胎 |
6.50-10 |
龙湾作业区、白楼下作业区、灵昆作业区 |
1只 |
10元/只 |
28x9-15 |
4只 |
15元/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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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5 |
54只 |
15元/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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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20 |
94只 |
20元/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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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20 |
2只 |
25元/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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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R20 |
4只 |
35元/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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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R20 |
107只 |
45元/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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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20 |
8只 |
30元/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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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24 |
1只 |
32元/只 |
二、报名、看样时间及地点
1.标的物以实物为准,因港区为封闭管理,请有意参与本标的竞买人,在看样时间内到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16时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1时截止。竞买人请在附件中下载报价表。
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龙湾万吨码头行政办公大楼317办公室。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出让方不予受理。(可以通过顺丰快递方式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
2.报价文件需提供报价表(附件)及竞买人有效的废旧物资回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为无效投标。
四、评审
1.询价评审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本次询价由于标的物数量为预估数量,因此报价以预估总价最高的竞买人为中标人,如果最高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则由最高报价竞买人继续报价,直至产生唯一的最高报价竞买人为止。
3.竞买报价的单价须高于本公告内公布的底价。本次废旧物资处置须有三家及以上竞买人的有效报价方可评审,若不足三家的取消本次评审,重新发布废旧物资处置公告。
4.询价评审小组由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龙湾港务分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小组成员组成,评审小组不少于3人。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公告所显示的废旧轮胎数量为预估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双方最终结算清点数量为准。
2.竞买人投标成功,在收到出让方成交通知后,双方签订废旧物资销售合同。中标人需严格遵守出让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操作,清运过程服从出让方现场人员的管理,不得弄虚作假损害处置单位的利益。
3.本次废旧物资处置结算方式为公对公银行转账,由受让方账户转入出让方账户,不接受现金及个人账户转账。
六、联系方式
出让方: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龙湾港务分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龙湾万吨码头行政办公大楼317办公室
联系人:高先生、杨先生
电话:13868658156、1881490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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